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各网站在工信部备案成功后,需在网站开通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公安联网备案申请,阿里云会邮箱提醒需添加公安备案号的网站。本文介绍如何添加公安备案号。
背景信息
登录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可提交联网备案申请。更多详细的信息填写类问题请参见公安联网备案信息。
操作步骤
- 下载内容:登录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在已备案网站详情中,复制网站公安机关备案号和备案编号HTML代码,下载备案编号图标。并编辑您的网页源代码将公安联网备案信息放置在网页底部。
- 上传备案编号图标到网站后台:登录网站后台,单击 ,上传您的备案编号图标。
- 获取图片src:将鼠标放置在刚上传的备案编号图片上,单击预览,右键单击图片,出现下图所示弹窗,单击复制图片地址。
- 通过代码控件显示公安备案号:进入设计器,单击设置或代码并将复制好备案编号HTML代码粘贴到代码控件中,将第三步复制的图片地址粘贴到代码中,图片src的引号中间,即可完成通过代码控件显示公安备案号。
,在合适位置单击,完成添加代码控件,并选中控件,单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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