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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少爷事件引发激辩,陈磊PK李晓宁:股权众筹到底该不该做? (一)
2014-11-23 20:23:39 来源: 作者: 【 】 浏览:30
Tags:少爷 事件 引发 激辩 陈磊 李晓 股权 到底 不该

i黑马 前几天,西少爷肉夹馍的“分裂”事件曝光后,迅速引起了业内关注。事件除了折射出关于创业者本身的问题之外,也开始有业内人士对于西少爷所做的众筹发表看法。11月14日,创投圈CEO李晓宁撰写文章,公开阐述其反对股权众筹的观点。今天,另一位投资界人士——大家投联合创始人、易一天使合伙人陈磊给《创业家》发来署名文章,表示不同意李晓宁的观点、依然坚定看好股权众筹未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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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把两人的文章发布如下,希望每位关心此事的创业者和投资人都能深入思考:对于股权众筹这种新生事物,我们到底该持何种态度 也欢迎大家到i黑马网“黑问”栏目就此发表自己的观点。


【反方观点】


李晓宁:我反对股权众筹,西少爷事件不会是个案


文/创投圈CEO李晓宁


做创投圈VC.CN 三年,最近一年众筹网站突然多了起来,然后经常有人和我说你们做众筹做的好早啊,而且也被不同的会议邀请去讲众筹,可是我通常会用会上的头几分钟解释我们不是众筹,然后讲我其实是反对股权融资中的众筹的,讲的多了,不如写下来。这个文章写得拖拉了两个月,昨晚(11月13日)看到西少爷的事儿,觉得实在不能拖了。


先定义一下我们所说的众筹范围,因为这个概念泛滥。众筹有很多种,一类是以国外Kickstarter和国内点名时间为代表的“预售类”众筹。这类众筹不是投资行为,因为支持者没有投资预期,他们得到的是对新鲜创意支持的满足感和一部分可以得到早期产品的试用, 不涉及投资回报,所以不被以下提到的资本市场基本规律所限制。另外一大类是投资类的众筹, 在这类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大类中,以债券为主的P2P,互联网金融的借贷市场是最火的,这里我们也不谈这个。 我讲的是以股权投资为核心,众多投资人投入资本,占早期创业公司股权的众筹行为。这一类是我反对的。


我认为股权众筹是违反商业规律的,是不可行的。


表面上看,股权众筹网站,一个天使轮的项目,有几十个,或者百个投资人,每人投资几万元,可以做很快把一个项目搞定,那么问题在什么地方呢


资本市场,从早期私募(种子、天使、Venture)到IPO公募、二级市场,有两个必须遵循的规律: 1. 投资回报和风险匹配;2. 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必须和风险匹配。 第一个, 比较容易理解,是近代金融理论的基础。早期项目,风险巨大,回报也高。为什么我们经常会听到某某著名天使有百千倍的回报,因为早期项目,尤其是天使投资往往是千里,万里挑一的概率。后期的二级市场,企业成熟,也有相对严格得多的法律和制度的把控,风险相对早期市场小。第二个,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匹配却常常被人忽视。传统的成熟资本市场就是按照这两个规律设计的:对于多数普通人来说,只有经过严格审核,管控的股票市场对他们开放,因为风险低;而私募,特别是早期的项目,是有风险承受能力,有钱人的游戏。美国的证劵法33/34 Security Act的核心思想是 “Protect widow’s money”,保护寡妇的钱,就是这个道理。私募只对小部分人包括大家常引用的“合格投资人”(Accredited Investor)开放。


为什么要保护寡妇的钱,不能让她们投资早期项目 第一,寡妇的钱少,赔不起;第二,寡妇对项目的判断能力低。第三,寡妇赔了,要闹事!


可悲的是我还在写这个文章的时候,西少爷的案例就已经出现了。记得那篇文章是由其中一个股东生孩子急着用钱引起的吗 寡妇的钱是不能要的,生孩子的钱是不能动的!


股权众筹的不合理是因为它忽视了第二条规律: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必须匹配。 早期的项目不仅要求有风险承受能力,口袋深,而且需要投资人有更强的判断能力,这是少数人的游戏。众筹的时候,往往把金额降低到单个普通投资人可以接受的程度,给人低风险高回报的误解。额度低难道就等于风险低吗 投资人的承受能力不仅仅和额度有关,也和可支配财富有关。1-2万元对天使投资人来说很少,但是对于一个普通家庭呢 降低额度,降低的是准入的门槛,并没有降低项目的风险!


另外的误解是多数人忽视了因为早期项目的高风险,往往是需要在一个领域多次投资才能获得回报,国内多数的天使投资人,十个项目里有一两个到下一轮已经是不错了。如果你觉得投资5万元不算什么, 试着想想50万元是不是也能承受 所以如果只能能够承受一次投资,那么获利是个很低概率的事件,赔钱就不足为奇了。


以上讲的都是投资人的风险,然而更大的问题在与对项目的风险上,如上所说:“寡妇赔了, 要闹事”!


创业公司融资的时候,很少想到钱也是有风险的,股东有各种各样的权益,而且,一旦有问题,股东会“闹事”。我们来假设这个闹事概率是R, 那么你做企业的期间闹事的概率是你股东人数N和R的乘积 :


闹事=N*R


当你有上百个投资人时,闹事是个大概率事件!市场上著名的两个案例:今天的西少爷和土曼科技不是最好的例子吗 融资时的热闹可以被众多投资人放大,有个风吹草动,同样被N倍放大。且不说,这类投资人因为没有经验,本来闹事的风险R就大。另外,这个问题和公司的股权结构里有没有寡妇的名字没多少关系,就像很多人成立小基金来募资一样,寡妇要闹事,只认她的钱给你了,不管她的名字是不是在工商注册了的我在这一点上,我很同情现有的众筹出来的公司,西少爷的事儿应该不是最后一个。


有人会挠头问,不是美国都在众筹吗 不是有什么Job Act吗 这是个有趣的话题,因为多数人不了解美国的市场和法律。简短的说,Job Act是一个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另外,开放私募市场,在美国是个机会平等的问题,让更多人进入这个市场,然后再股票市场上获利。中国的国情是不一样的。


最后,我相信今天在互联网的时代,全球范围内一定会有新的投资早期项目的模式出来,而且要代替传统的基金模式。我自己的创投圈vc.cn是平台带领少数天使合投项目,也是尝试之一。无论什么模式,都需要符合资本市场的基本规律。



【正方观点】


陈磊:思考西少爷事件,我依然坚定看好股权众筹


文/大家投联合创始人、易一天使合伙人陈磊


前几日,创投圈李晓宁兄发文说他反对股权众筹,也说自己不搞众筹,最重要的理由是: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不匹配。也就是他文中所说的:寡妇的钱赔不起,对项目判断能力差,赔钱了要闹事,而且寡妇太多闹事是个大概率事件。


一、道的层面:股权众筹能不能做


凡涉及到一件事能不能做,首先看这件事有没有需求,也就是市场成熟或不成熟或即将走向成熟,也就是天时;其二要看这件事有无商业逻辑,如果商业逻辑走得通,当然可以干下去;走不通,自然不成立。


好吧,我们先来看看做股权众筹所涉及的最主要的利益相关方们:1、投资人,包括专业的投资人以及晓宁兄说的“寡妇”;2、项目方,也就是早期的创业项目。3、平台方,负责审核项目以及做撮合成交服务的平台,也就是股权众筹的平台,在业内如大家投,爱合投等。第一点:专业投资人的确有对好项目投资的需求,而“寡妇”想赚钱,也信任领投人,所以也有跟投需求。第二点:因为国内天使很少,早期的创业项目因为找天使很困难,所以他们对这种撮合交易的股权众筹平台是有强需求的。第三点:平台方可以通过帮助创业项目融资成功赚取佣金,或帮助项目退出赚取CARRY,平台方有这个需求,也有这个动力。


因为股权众筹能满足各方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并且各方都有可能因此而受益,再加上最近几年国内天使投资和创业创新的大环境在改善,天使投资逐渐成为全民皆知且愿意参与的事情,所以很明显这件事情是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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