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地定义了所需要的构造函数——见条款19),但注意临时值是一个const。这很重要,因为它可以防止传递到函数内的临时值被修改。否则,程序员就会很奇怪地发现,只有编译器产生的临时值可以修改而他们在函数调用时实际传进去的参数却不行。(关于这一点是有事实根据的,早期版本的c++允许这类的临时值可以被产生,传递,修改,结果很多程序员感到很奇怪)
现在我们就可以知道如果string的operator=声明传递一个非const的stirng参数,应用程序就不能通过编译的原因了:对于没有声明相应参数为const的函数来说,传递一个const对象是非法的。这是一个关于const的很简单的规定。
所以,结论是,这种情况下你将别无选择:当定义自己的赋值运算符时,必须返回赋值运算符左边参数的引用,*this。如果不这样做,就会导致不能连续赋值,或导致调用时的隐式类型转换不能进行,或两种情况同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