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并将之改名为“中国鹏润”,其间黄光裕利用股价高位多次减持套现。在令人目不暇给的“左手倒右手”的个人资产倒腾中,不管是借力抢得退化壳,还是洗壳剥离原有业务,都体现出黄光裕的胆识和老练。
在这些前期工作之后,2004年6月,鹏润宣布以83亿港币收购国美分拆上市部分65%的股权就顺理成章了:独立财务顾问荷银融资亚洲有限公司及洛希尔父子有限公司对国美进行缩股,公司易名“国美控股”。其后的交易更加波谲云诡,可以肯定的是黄光裕在2000年至2004年资本运作期间实现了财富几何级增长,并将自己昔日的竞争对手苏宁电器甩开一大截。
首富的原罪
左手实业资本,右手金融资本,以实业资本获取利润进入金融,再以金融资本的杠杆作用促进实业。这样两只手握到一起就能产生黄光裕津津乐道的“1+12”的效果。这种模式让黄光裕着迷,事实确实如此,亚洲即不乏成功典范。韩国三星,日本三井、住友、三菱皆为此中高手,大到不能倒的财阀型企业、公司帝国,这不正是内地企业家梦寐以求的吗?但黄光裕被堵在了半路上,正在国美在资本市场高歌猛进的时候,黄光裕迎来了他人生的寒冬。
2008年11月,黄光裕以操纵股价罪被调查。2010年5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判处黄光裕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两亿元。同年8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黄光裕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案终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黄光裕获有期徒刑14年。
早在2006年,《财经》杂志就披露了一项调查结果:至少有13亿元问题贷款在鹏润系和新恒基系之间密切流动,最终流向境外,形迹可疑。这项调查的起因源于一起骗贷案,贷款行是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而黄光裕的妻子杜鹃此前曾在该行工作。
黄光裕从蝉联首富到沦为阶下囚,未免令人唏嘘,也值得反思。当金融资本不是为了促进实业,而是单纯用于规避监管和投机套现,股市就会沦为操作者的提款机和中小股民的绞肉机。黄光裕在资本市场的肆无忌惮,既印证了资本市场法律监管的滞后,也验证了金融资本脱离实体经济的风险,后者已被美国次级债危机佐证。
而黄光裕所创造的“国美模式”某种程度上构成了销售垄断,对此却鲜见法律监管。同时,国美店大虽未欺客,却压榨了为生产过剩而忍气吞声的上游供货商。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这不仅适用于政界,也适用于商业。
黄光裕起于草莽、长于借势、精于权变,体现了改革开放早期企业家的匪气和赌性,某种程度上说,代表了一代企业家的崛起和湮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