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is]redis概述(二)

2015-02-03 04:25:34 · 作者: · 浏览: 56
态为REDIS_REPL_CONNECT。 Slave端在定时任务serverCron(Redis内部的定时器触发事件)中连接Master,发送sync命令,然后等待master发送回其内存快照文件。 Master端收到sync命令简单判断是否有正在进行的内存快照子进程,没有则立即开始内存快照,有则等待其结束,当快照完成后会将该文件发送给Slave端。 Slave端接收Master发来的内存快照文件,保存到本地,待接收完成后,清空内存表,重新读取Master发来的内存快照文件,重建整个内存表数据结构,并最终状态置位为 REDIS_REPL_CONNECTED状态,Slave状态机流转完成。 Master端在发送快照文件过程中,接收的任何会改变数据集的命令都会暂时先保存在Slave网络连接的发送缓存队列里(list数据结构),待快照完成后,依次发给Slave,之后收到的命令相同处理,并将状态置位为 REDIS_REPL_ONLINE。

Redis复制机制的缺陷:Slave从库在连接Master主库时,Master会进行内存快照,然后把整个快照文件发给Slave,也就是没有象MySQL那样有复制位置的概念,即无增量复制,这会给整个集群搭建带来非常多的问题

持久化

定时快照方式(snapshot)

快照是默认的持久化方式。这种方式是就是将内存中数据以快照的方式写入到二进制文件中,默认的文件名为dump.rdb。可以通过配置设置自动做快照持久化的方式。可以配置redis在n秒内如果超过m个key被修改就自动做快照,下面是默认的快照保存配置

save 900 1 #900秒内如果超过1个key被修改,则发起快照保存save 300 10 #300秒内容如超过10个key被修改,则发起快照保存save 60 10000

client 也可以使用save或者bgsave命令通知redis做一次快照持久化。save操作是在主线程中保存快照的,由于redis是用一个主线程来处理所有 client的请求,这种方式会阻塞所有client请求,所以不推荐使用;每次快照持久化都是将内存数据完整写入到磁盘一次,并不是增量的只同步脏数据。如果数据量大的话,而且写操作比较多,必然会引起大量的磁盘io操作,可能会严重影响性能。

另外由于快照方式是在一定间隔时间做一次的,所以如果redis意外down掉的话,就会丢失最后一次快照后的所有修改。如果应用要求不能丢失任何修改的话,可以采用aof持久化方式

保存过程如下

redis调用fork,现在有子进程和父进程。父进程继续处理client请求,子进程负责将内存内容写入到临时文件。由于os的写时复制机制(copy on write)父子进程会共享相同的物理页面,当父进程处理写请求时os会为父进程要修改的页面创建副本,而不是写共享的页面。所以子进程的地址空间内的数 据是fork时刻整个数据库的一个快照。当子进程将快照写入临时文件完毕后,用临时文件替换原来的快照文件,然后子进程退出。

缺点:是定时快照只是代表一段时间内的内存映像,所以系统重启会丢失上次快照与重启之间所有的数据。

基于语句追加方式(aof)

aof 比快照方式有更好的持久化性,是由于在使用aof持久化方式时,redis会将每一个收到的写命令都通过write函数追加到文件中(默认是 appendonly.aof)。当redis重启时会通过重新执行文件中保存的写命令来在内存中重建整个数据库的内容。当然由于os会在内核中缓存 write做的修改,所以可能不是立即写到磁盘上。这样aof方式的持久化也还是有可能会丢失部分修改。不过我们可以通过配置文件告诉redis我们想要 通过fsync函数强制os写入到磁盘的时机。

有三种方式如下(默认是:每秒fsync一次)

appendonly yes //启用aof持久化方式# appendfsync always //每次收到写命令就立即写盘,最慢,但保证完全的持久化,不推荐使用appendfsync everysec //每秒钟强制写入磁盘一次,推荐# appendfsync no //完全依赖os,性能最好,持久化没保证

持久化文件会变的越来越大。例如我们调用incr test命令100次,文件中必须保存全部的100条命令,其实有99条都是多余的。因为要恢复数据库的状态其实文件中保存一条set test 100就够了。为了压缩aof的持久化文件。redis提供了bgrewriteaof命令。收到此命令redis将使用与快照类似的方式将内存中的数据 以命令的方式保存到临时文件中,最后替换原来的文件。

保存过程如下

redis调用fork ,现在有父子两个进程子进程根据内存中的数据库快照,往临时文件中写入重建数据库状态的命令父进程继续处理client请求,除了把写命令写入到原来的aof文件中。同时把收到的写命令缓存起来。这样就能保证如果子进程重写失败的话并不会出问题。当子进程把快照内容以命令方式写入临时文件中后,子进程发信号通知父进程。然后父进程把缓存的写命令也写入到临时文件。现在父进程可以使用临时文件替换老的aof文件,并重命名,后面收到的写命令也开始往新的aof文件中追加。

缺点:log文件体积过大时系统重启恢复数据非常慢,几十G的数据可能要几小时才能加载完;每条命令都要写log,读写性能会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