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几个例子吧!
1) 我观察3岁的小孩用iphone很容易上手。
比如,iphone的开锁,小孩甚至不用学就会用。因为触摸是人的天性,同时iphone通过箭头图标,向右滑动的文字条(小孩看不懂文字),来暗示手指触摸向右滑动来解锁。自然和人的天性是一致的。大人因为成年后受污染较多,反而不一定立即学会iphone解锁,可能需要看文字解释来理解。所以不识字的小孩可能比老年人更快学会使用iphone。需要用文字来解释的交互不是好交互。
2) Apple在“自然”体验上做了很多尝试。
比如,通常PC下的“文件夹”(甚至“文件”)是不太自然的电脑概念,被从iOS里面取消(文件只有和能解释它的应用关联才有意义)。MacOS尝试改变触控板的传统滚动方向,将手指滑动改为和内容一致的方向,并称之为“自然”模式,即,以前的触控板的滑动方向是“不自然”的。这样的改变很需要勇气,但也许Apple觉得长远来看更自然的模式才更有生命力,哪怕暂时会改变用户习惯而让用户不适应。
3) 自然往往和人的本性相关的。
微信的摇一摇是个以“自然”为目标的设计。“抓握”,“摇晃”,是人在远古时代没有工具时必须具备的本能。手机提供了激发人类这项远古本能的条件。设计“摇一摇”时,目标是和人的“自然”或者说“本能”动作体验做到一致。摇一摇的体验包括:动作 - 摇动;视觉 - 屏幕裂开并合上来响应动作; 听觉:有吸引力(男性是来福枪,女性是铃铛)的声音来响应动作;结果 - 从屏幕中央滑下的一张名片。整个界面没有菜单和按钮。但几乎没有比它更简单的交互体验了。感谢手机,让远古时代人们通过投掷石头来“连接”到其他人,进化到摇动手机来虚拟地“连接”人。
摇一摇上线后,很快就达到每天一亿次以上的摇一摇使用次数。“简单而自然”的体验人人都会用,并且因为“自然”,而“自然而然”地去用它。它也没有高端和低端人群之分。摇一摇给我们的最大启示是,一种通过肢体而非鼠标(甚至触屏)来完成的交互,也许代表了未来移动设备的交互方向(bump在这方面做得更早)。(顺便说下,经常有人说微信摇一摇是学line的,事实上,我们做摇一摇的时候,还不知道有line这个软件。考据一个应用“抄袭”了谁,除了获得心理安慰之外,并不能提升自身的能力)。
pony三年前曾经送给很多人一本书,《don't make me think》,光从字面理解,也是这个意思。 自然的体验是不需要用户去思考的 。我个人也欣赏原研哉等设计师的设计理念, 设计应当挖掘人的本原的体验倾向 。
“自然”并不只是在交互等体验上体现,更是一种思维方式。程序员都知道面向对象的方法的核心是更“自然”的对复杂事物的建模方法,“分类”是其核心之一。同样地,产品经理在面对一个复杂问题时,需要有一种符合“自然”原则的建模方法,来通过产品结构模块以及模块之间的联系来映射和解决问题。没有开发训练的人同样可以建立“自然”思维方式,事实上,“分类”是人类模式化和识别外部世界的本能方式,如果有意识地对任何问题都从“分类是否合理”的角度来考察,时间长了,会建立起直觉式的分类感觉,而避免形成“大杂烩”式的结果。而对任何一个界面和交互,同样可以用“don't make me think”或者“是否自然到人人都能自然而然地使用”来反复思考。
比如,我们会鼓励每个界面尽可能有且只有一个突出的按钮作为用户不用思考就默认去点的操作点。当思考过一千个界面的交互后,对哪些交互是自然的哪些是不自然的就会很容易判断到。即便对于司空见惯的体验点,加以反思也会发现改进余地,比如,对一个列表,需要显示总的条目数吗(比如通讯录有多少人,用户需要这个数字吗) 一个进度条,需要显示百分比吗 数字对用户是自然能接受的反馈吗
“自然”可能容易导致玄学,因此这里想强调的是,“自然”的思维方式一般是需要长期的非常理性的训练才能获得,而不是突然幻想自己获得了一种使用“自然原则”的能力。记得知乎上有个问题问“乔布斯为什么能凭直觉知道该怎么做”。我认为没有任何人有天生的可重复的直觉来立即成为一个领域的专业人员。比如,对于复杂事物,如何“抽象”为一个简单模型,是需要大量案例锻炼的。但是,如果经过一万小时的有意识的朝某个方向的训练(比如对“自然”的反复思考和实际工作练习),并且是极为理性的思维和实践训练,是可以获得一些直觉的。大量的理性训练有助于形成一种对同类事物的识别模式,这种模式形成直觉。比如大部分中国人其实是没有经受过“简单是美”的训练的,表现在现实中,很多人其实是很难接受一套极简主义的装修风格的居室的。只有当对“极简”有反复体验和思考,才能将“简单是美”变成骨子里的审美观,并体现在设计中。
简单和自然是什么关系 简单为什么就美了 留给你去想。
用户体验无法用一个通用方法整体衡量,只能在理解产品全貌的前提下评测分解属性。我仅结合搜索领域经验提供些参考。
1)用户体验是一个完整的过程
2004年Google上市前夕,互联网女皇MaryMeeker访问中国路过百度,她说摩根斯坦利的同事们刚做过搜索引擎对比评测,评测结果是Yahoo最好。但奇怪的是,评测完之后,大家平时还是都用Google。后来,百度联合创始人徐勇帮我要来了她们评测的样本,我一看就明白了,原来是这样呀:
她们选了十几个关键词,在Google/Yahoo等六七个搜索引擎中搜索,打印出所有搜索结果页放在一起对比,每人拿一把硬币,认为哪个搜索结果页更好就投一个硬币。最后Yahoo获胜。
为什么Yahoo会胜出 因为当时Yahoo使用的后台搜索引擎也是Google,但自己对一些热门关键词做了人工优化,这样,Yahoo的搜索结果不是跟Google一样,就是优于Google。
为什么那些金融精英评测完后的日常生活工作中又都用Google了呢 因为这个貌似公正的用户体验评测是有问题的,用户体验不仅是搜索结果页的简单对比。
比如,桌上的打印页面都是所看即所得,但在电脑上,想要看到那些搜索结果页,需要用户付出一个操作过程:从输入域名开始,下载完大小相差十几倍的Yahoo/Google首页,移动鼠标定位到Yahoo的搜索框中(Google是自动定位到搜索框中),输入关键词,回车或点击搜索按钮,下载完Yahoo/Google相差几倍大小的搜索结果页。上述操作过程,用户需要付出的时间成本和操作成本是不同的,尤其那时平均带宽还很小。
比如,桌上的打印页面一眼可看到全貌,而真实用户需要在一个电脑屏幕中浏览搜索结果页。用户如果在较低分辨率下浏览Yahoo搜索结果页,可能在越过大幅Banner广告和宽松设计后只看到一两条结果,而浏览Google搜索结果页,就能多看几条结果。当搜索结果第一条没有满足用户需求时(这种情况很常见),第一屏多几条结果看就是一个明显的用户体验差异了。我记得那时相同结果数的搜索结果页,Yahoo的页面比Google长得多,这又是增加用户成本的。
比如,当第一页的搜索结果没有满足用户需求时(这种情况也很常见),用户可能/翻下一页/点击相关搜索词/换一个关键词搜索/换一个搜索引擎/。另一种常见情况是,用户需要使用各类垂直搜索。那么,翻页设计、搜索框大小(Google那时大一点)、结果页底部是否放搜索框、垂直搜索的种类和体验等等附加选项,貌似跟桌上的打印结果页无关,却会“常见”的影响用户体验。
所以,Yahoo当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