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时类的析构函数要定义为protected呢?

2014-11-23 23:24:14 · 作者: · 浏览: 5

对于堆中的对象,我们通常用new/delete来创建/销毁。当调用new时,它会自动去调用相应类的构造函数。同样,当调用delete时,它会自动去调用相应类的析构函数。当我们在栈中产生对象时,前面说的过程是自动完成的。即:不需要我们显式调用new/delete。这里有个前提:类的构造/析构都是public的。

然而,当我们想禁止在栈中产生对象时,如何来实现呢?

将构造函数设为private行吗?no!这样对象虽然不能在栈中产生,但同样也不能在堆中产生了。

将析构函数设为private行吗?bad!这样虽然限制了栈对象,但同时也限制了继承。

将析构函数设为protected行吗?yes!

例如:

class A

{  

protected:   

A() { }

   ~A() { }  

public:   

static A* create()

  {    return new A() ;//调用保护的构造函数   }   

void destroy()   

{    delete this ;//调用保护的析构函数   }

};

我们可以这样来使用它:

A* pa= A::create();

pa->destroy() ;

摘自:huzzyy的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