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3 在成员函数内定义static变量

2013-10-07 15:32:04 · 作者: · 浏览: 83

3.7.3   在成员函数内定义static变量

成员函数内的局部变量可以是static的。如果将成员函数内的某个局部变量定义为静态变量,该类的所有对象在调用这个成员函数时将共享这个变量。

例3-40

 
本例在成员函数m中定义了一个static变量s,由于s定义在程序块内,它拥有程序块范围,因此它只能在m内部访问。每调用m一次,s就会相应地增加一次。又因为m是C的成员函数,所以,C的所有对象都共享这个静态局部变量。这样,对m的每一次调用访问的都是同一个s。相反,对于非静态局部变量x来说,每个C对象都拥有一个x。所以,在main中第一次调用c1.m()将s从0增加到1,调用c2.m()将s从1增加到2,第二次调用c2.m()将s从2增加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