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acle数据库使用及命名规则的详解

2014-11-24 17:17:02 · 作者: · 浏览: 1

公司已建立的或待建立的网站,如:中文站(CHINA),国际站(ALIBABA),华商站(CHINESE)等。


OLPS--Online process system,在线处理系统,即我们的会员可以浏览的网站所连接的数据库,也是我们所说的前台。


BOPS --Back Office process system,后台处理系统,即我们的网站的发布系统。


BZO--Business Object,公司网站低层JAVA对象,主要负责与数据库打交道。


一、 命名约定


1. 是指数据库、数据库对象如TABLE、SEQUENCE、PROCEDURE、COLUMN等的命名约定;


2. 命名富有意义英文词汇,除个别通用的(见列表),要避免使用缩写),多个单词组成的,中间以下划线分割;


3. 除数据库名称长度为1-8个字符,其余为1-30个字符,Database link名称也不要超过30个字符;


4. 命名只能使用英文字母,数字和下划线;


5. 避免使用Oracle的保留字如level、关键字如type(见列表);


6. 名表之间相关列名尽量同名;


7. 数据库的命名:网上数据库命名为“OLPS”+表示站点(SITE,以下同)的2-4个字符,后台数据库命名为“BOPS”+表示站点的2-4个字符。测试数据库命名为“OLPS|BOPS”+“TEST”, 开发数据库命名为“OLPS|BOPS”+“TEST”,用模式(SCHEMA/USER)的不同来区分不同的站点。


8. INDEX命名:table_name+column_name+index_type(1 byte)+idx,各部分以下划线(_)分割。多单词组成的column name,取前几个单词首字母,加末单词组成column_name。如:sample表member_id上的index: sample_mid_idx   news表title上的unique index:news_titile_uidx;


9. SEQUENCE命名:seq_+table_name;


二、 注释说明


1. 本注释说明主要用于PL/SQL程序及其它SQL文件,其它可作参考;


2. SQLPLUS接受的注释有三种:


―― 这儿是注释


/* 这儿是注释 */


REM 这儿是注释


3. 开始注释,类似JAVAK中的开始注释,主要列出文件名,编写日期,版权说明,程序功能以及修改记录:



4. 块注释,如表注释,PROCEDURE注释等,同JAVA:


5. 单行注释,如列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