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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语言常用的编程规范(二)
2018-10-21 18:10:38 】 浏览:175
Tags:语言 常用 编程 规范
可缩写为 stat ;
increment 可缩写为 inc ;
message 可缩写为 msg ;
3-2:命名中若使用特殊约定或缩写,则要有注释说明。
说明:应该在源文件的开始之处,对文件中所使用的缩写或约定,特别是特殊的缩写,进行
必要的注释说明。
3-3:自己特有的命名风格,要自始至终保持一致,不可来回变化。
说明:个人的命名风格,在符合所在项目组或产品组的命名规则的前提下,才可使用。(即
命名规则中没有规定到的地方才可有个人命名风格)。
3-4:对于变量命名,禁止取单个字符(如 i、 j、 k...),建议除了要有具体含义外,还能表
明其变量类型、数据类型等,但 i、 j、 k 作局部循环变量是允许的。
说明:变量,尤其是局部变量,如果用单个字符表示,很容易敲错(如 i 写成 j),而编译时
又检查不出来,有可能为了这个小小的错误而花费大量的查错时间。
示例:下面所示的局部变量名的定义方法可以借鉴。
int liv_Width
其变量名解释如下:
l 局部变量(Local) (其它: g 全局变量(Global) ...)
i 数据类型(Interger)
v 变量(Variable) (其它: c 常量(Const) ...)
Width 变量含义
这样可以防止局部变量与全局变量重名。
3-5:命名规范必须与所使用的系统风格保持一致,并在同一项目中统一,比如采用 UNIX
的全小写加下划线的风格或大小写混排的方式,不要使用大小写与下划线混排的方式,用
作特殊标识如标识成员变量或全局变量的 m_和 g_,其后加上大小写混排的方式是允许的。
示例: Add_User 不允许, add_user、 AddUser、 m_AddUser 允许。
3-6:在同一软件产品内,应规划好接口部分标识符(变量、结构、函数及常量)的命名,
防止编译、链接时产生冲突。
说明:对接口部分的标识符应该有更严格限制,防止冲突。如可规定接口部分的变量与常量
之前加上“模块”标识等。
3-7:用正确的反义词组命名具有互斥意义的变量或相反动作的函数等。
说明:下面是一些在软件中常用的反义词组。
add / remove begin / end create / destroy
insert / delete first / last get / release
increment / decrement put / get
add / delete lock / unlock open / close
min / max old / new start / stop
next / previous source / target show / hide
send / receive source / destination
cut / paste up / down
示例:
int min_sum;
int max_sum;
int add_user( BYTE user_name );
int delete_user( BYTE
user_name );

4 可读性

4-1:注意运算符的优先级,并用括号明确表达式的操作顺序,避免使用默认优先级。
4-2:函数的规模尽量限制在 200 行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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