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
http://www.mianwww.com/网站的运营者:
腾讯公司是我国领先的互联网企业,在国内互联网市场享有极高的声誉。腾讯公司向来视员工为企业的第一财富,并以“关心员工发展”作为公司的管理理念。任何无端捏造、传播的关于腾讯公司管理上“内部斗争”、高层“滥用职权”的信息的行为,均对腾讯公司的社会形象造成严重的恶劣影响。
近日,我司发现你方地址为http://www.mianwww.com/html/2013/10/19014.html#userconsent#的网页,刊发关于《腾讯内部举报信曝光: HR内斗混乱 玩弄求职者》的文章,并在你方微博上进行传播。该文章内容严重失实,严重影响我司名誉,你方网站未核实文章全部内容而为的刊发行为,足以构成将有损于我司社会评价的不实事实传播、扩散出去,进而诋毁我司名誉的侮辱、诽谤行为。
该文章内容为离职员工单方面的信口雌黄,不存在任何足以认定其内容真实性的证据。你方网站在未采取任何核实文章内容的前提下,为该虚假内容提供传播途径、扩大该虚假内容的影响力;你方网站称该员工的行为是“举报”,并大量采用“丑闻”、“玩弄”、“大搞思想整风运动”等表述,足以认定你方主观故意丑化腾讯公司形象、蓄意夸大事件影响力。你方上述为追求自有网站点击率而置腾讯公司名誉于不顾的行为,违反《民法通则》第101条的规定,构成对腾讯公司名誉权的严重侵害,并且涉嫌构成《刑法》第246条规定的诽谤罪。你方网站没有任何理由,在我司CEO马化腾先生照片上标识“丑闻”字样,恶意丑化我司领导层社会形象,且对马化腾先生个人名誉权造成严重侵害。
你方未经我司同意,在网站上擅自公开我司内部办公邮件,里面内容涉及众多我司领导层内部邮箱等商业信息、管理信息,构成对我司商业秘密的严重侵犯,涉嫌构成《刑法》219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
有鉴于此,我司已对相关证据进行公证保全。现书面来函郑重警告:
一、收到此函之日立即停止侵权,立即删除侵权网页http://www.mianwww.com/html/2013/10/19014.html#userconsent#上的全部内容;
二、就上述行为向我司公开致歉,并承诺日后不再侵犯我司相关合法权益;
三、就上述行为消除影响、回复名誉,在上述不法行为影响所及之范围内以公开形式承认侵害过错,澄清事实并解除、消除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否则,我司将委托律师就相关行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我司全部损失,并追究你方刑事责任。
专此函达!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