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性质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是经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用于考查应试人员计算机应用知识与能力的等级水平考试。
2、考试的目的
举办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目的在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一方面是为了促进计算机知识的普及和计算机应用技术的推广,另一方面是为劳动力市场服务,即为劳动(就业)人员提供其计算机应用知识与能力的证明,为用人部门录用和考核工作人员提供一个统一、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
3、组织机构
教育部考试中心聘请全国著名计算机专家组成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委员会”,负责设计考试方案,审定考试大纲,制定命题原则,指导和监督考试的实施。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实施考试,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编写考试大纲及相应的辅导材料,命制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研制考试必需的计算机软件,开展考试研究和宣传等。教育部考试中心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承办机构,各承办机构负责本地考试的宣传、推广和实施,根据规定设置考点、组织评卷、分数处理、颁发合格证书等。省级承办机构下设考点负责考生的报名、纸笔考试、上机考试及相关的管理工作,发放成绩通知单和转发合格证书。
4、等级设置
根据目前社会对劳动力(就业)人员的计算机应用知识和能力不同层次的需求,以及兼顾计算机的学科分类,该考试目前设置了四个等级。其中二级C语言:考核计算机基础知识和使用一种高级计算机语言编写程序以及上机调试的基本技能。
5、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由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纸笔考试和上机操作考试相结合的形式。纸笔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上机操作考试时间为90分钟。
6、合格证书
成绩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书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书写,全国通用。笔试、上机成绩均为优秀者,合格证书上注明“优秀”字样。合格证书是持有人计算机应用知识和能力的证明,可供用人部门录用和考核工作人员参考。